“我就是想找她要点钱,买三轮车摆个烤鱿鱼摊,挣钱养活自己。”商丘青年崔志星来郑州打工,一念之差触犯法律。5月21日下午,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
崔志星是商丘人,26岁,去年9月来郑州打工。今年3月,崔志星想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附近开一个烤鱿鱼的摊位,但他手中缺钱。
3月13日晚上11时许,在郑州南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附近,崔志星尾随单身女子曹女士进入一ATM机操作间,然后把弹簧刀架在了曹女士的脖子上。
曹女士取了2300元给他,随后报警。
3月21日,崔志星在租房处被抓。
前天下午,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当庭以抢劫罪判处崔志星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东方今报记者沈春梅
(原标题:糊涂男创业缺资金 抢劫2300元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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